買預售屋留意AB約!為什麼不要亂做假合約?
買一棟房子出現兩份契約,申貸時發現房屋總價比售價高,種種現象已表明,買家碰到傳說中的AB約,就是一般認識的假合約,可能是為了增加貸款金額,或炒作實價登錄上的成交價,雖然看起來好處多,但這些情況已違反刑法,買家擔心見光死,不敢積極爭取屋況、公設,對權利反造成損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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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約是什麼意思?
AB約是指房地產中的假合約,交易有2份不同合約,一份用來拉抬房屋總價的假合約,可以申報實價登錄和申辦房貸,另一份是私低下買家和建商簽署的真合約,合約上有真正成交價,並清楚寫下退款、折讓單,把過高的總價轉變為交易談好的售價,例如A約的房屋總價是1800萬元,申請房貸後錢匯入建商或買家帳戶,完成實價登錄,再根據B約繳納稅費,退回600萬元給買家,因此真正成交價其實是1200萬元。
為什麼消費者和建商做AB約?
- 免繳稅金:承以上案例,假如屋主轉手賣出1700萬元,別人還以為倒賠100萬元,房地合一稅基本免繳,其實賺到500萬元價差。
- 額度超貸:申請銀行房貸可貸到更多資金,可能還超過自備款,變相不花錢買房,甚至多出一筆款項用來裝潢、理財等,而網路上許多教人0元購屋的廣告,真相就是叫人簽假合約,故意犯法。
- 提高行情:對建商等賣家而言,申報實價登錄的售價越高,房市行情越好,目前實價登錄已是大多數買家、賣家參照標準,提高登錄價格可以讓建商受惠。
賣方如何誘導你同意AB約?
銷售人員可能請買家申請金額較高的房貸,或說買家的價格太低,破壞當地社區行情,幫他一下忙,平衡社區整體行情,不然以後房價大崩,就是你的問題,另一個說法是,幫買家稍微抬高一點房價,將來賣房子就算賺到錢,也不用繳房地合一說,省下一筆錢,透過種種誘因,讓民眾同意簽下AB約。
有些建商會拿送裝潢當藉口,再推高房價,買家收回退還的裝潢款,房產專家表示,AB約分成2種類型,假如建商自己想做AB約,一般來說他們會負擔稅費,但若是民眾希望增加房貸額度,建商將要求提供繳過稅費的發票。
AB約真好用?承擔法律責任大!
雖然AB約有利於買賣雙方,但已損害交易公平,違反稅捐稽徵法和平均地權條例,被查獲一樣要罰錢,刑法嚴禁此類行為,將觸犯下列條文。
- 第214條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,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1萬5千元以下罰款。
- 第210條偽造文書罪,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- 第339條普通詐欺罪,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50萬元以下罰款。
- 第339-4條加重詐欺罪,處以1年以上、7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100萬元以下罰金。
就算最後免受罰,只是警告修正實價登錄價格,銀行只要知道某人做過AB約,就會註記詐貸,除了必須歸還所有非法獲取的資金,更會影響信用條件,民眾以後想申辦信用卡,或申辦信貸、增貸等,很難爭取到額度、降低利率,被拒絕退件的機會也大增,有些銀行可能還希望借款人轉貸,要求快清償貸款。
AB約不曝光就沒有風險嗎?
消費者有所顧忌不敢聲張,假如房屋發生狀況、公設點交有瑕疵,往往擔心被發現做AB約,而無法向建商據理力爭,維護自己的權利,結果很多人啞巴吃黃蓮,內心又不甘願,最後選擇賣房子走人。
假合約之所以會曝光,原因大都是出自紛爭,建商或買家決定同歸於盡,像是一起出資賣房,幾個買家意見喬不攏,於是自己人爆料做AB約,還有建商和住戶糾紛不斷,無法完成公設點交,跑去檢舉住戶做AB約,高雄有一件建案,全部住戶都是AB約,買家舉發才浮上檯面。
買房多調查 不當冤大頭!
購屋族要小心以對,不要為了撿便宜輕易上鉤,做假將扛上嚴重刑責後果,而才剛準備入場看屋的新手,想看穿AB約手法,可以上實價登錄網站,比較物件周邊每坪價格水準,並查詢銀行、房仲業者的房價行情資料,多去了解當地房市成交價,絕對大幅降低被矇騙的機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