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心二胎房貸被辦理預告登記!一張印鑑證明申請登記通行無阻!
因為新冠疫情一再擴大的關係,波及層面越來越大,許多行業的經營情況紛紛亮紅燈,生意一落千丈,情景呈現一片慘狀令人不忍多看,另一方面,政府從去年開始就推出振興紓困方案,希望給予遭受打擊的行業一劑強心針,設法協助企業度過危機,然而似乎沒有起到顯著效果,市場依然委靡不振,中小企業在困境中掙扎存活,難免有急需資金周轉的時刻,若是想借錢,最好依循銀行的合法途徑申請,避開來路不明的地下借貸,不然只會使財務更加困難。
新北市最近發生一件事情,地政公會在辦理企業主出售廠房案件的過程中,發現奇怪的現象,案件上除了標明一般的銀行貸款之外,另有一筆紀錄不動產產權第二順位抵押權,在謄本標示部赫然看見預告登記,所有權人若要進行過戶、抵押設定將受到限制,這時候不禁要疑問,為什麼借貸的抵押權設定下面,會出現不該有的登記事項,推測原因是債權人與賣家互有約定,無法還清借款時,便安排由債權人買下房子,直到詢問賣家時才知道,跟本從頭到尾被矇在鼓裡,被不肖二胎業者趁機誆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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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預告登記?
擁有他人不動產權利請求權的人,為了保全自己的權益,可以請求所有權人申請預告登記,限制登記的人處置房屋、土地的權利,例如不能轉移過戶、辦理設定,避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任意變更,舉例來說,小新與小光一起買下一棟房子,但是房屋的所有權人名義上是小光,小新因此進行預告登記,成為房產的請求權人,小光沒有取得小新的同意之前,不可以出售房屋或申請抵押貸款。
效力在塗銷前會一直存在,這期間所有權人的行為,若是對請求權人產生妨害,可以直接撤銷變更的結果,但是徵收、法院判決等新的事項,則沒有排除的能力,一般而言,最常見於兩種情況,一是家人之間互相過戶不動產產權,為了不讓對方輕易賣掉房子,或是跑去抵押借錢,就先辦好預告登記防止意外發生,二是債權人在債務人的房屋、土地做預告登記,約束債務人對不動產的權利,禁止突然轉手、再次抵押借貸等,免得事態更加惡化,使債務人的權益受損。
二胎房貸中應該存在預告登記嗎?
其中新北企業主出售廠房的案子,便屬於第二種情形,借款人急需用錢時,會將不動產抵押給債權人,做好抵押設定之後,等於對債權人構成一層保障,若是良好的債權人,錢借出去就是等著收利息,私底下不會進行小動作,但假設是遇到心懷不軌的債權人,不只是抵押設定,甚至連預告、信託登記也一起辦理完成,後面還把產權過戶到個人名下,那就真的是得不償失。
原本是獲得資金與收取利息,各自滿足利益的關係,一旦牽扯上其他額外登記,債務人便會進入任人處置的境地,失去對抗對方的能力,可能背著持續償還的利息,更嚴重一點,不動產在不知不覺中過戶給別人,或是信託出去,想拿回來已經無力改變,就算上法院也沒用,因為轉移給第三善意人的話,很容易陷入不得動彈。
被偷辦預告登記有什麼解決辦法嗎?
想要維持當初借貸目的,避免演變成曲折難解的難題,一定要保管好印鑑證明,確實標明只使用於抵押設定的用途,印鑑證明若是不標示清楚,很容易留下讓人動手動腳的空隙,因為執行所有登記案件,看的最主要就是印鑑、印鑑證明是否符合,有可能在辦理抵押設定的時候,順便一起辦好預告、信托登記,一路暢通無阻,很多債務人了解狀況後,已經無法改變事實。
幸運及早發現問題的話,趕快先支付巨額款項清償債務,塗銷原有的二胎抵押設定,以及不正當的預告登記,就能維護產權安全,不被不肖分子拿走,順利地把房屋、土地賣給其他買家,如果賣家不願意原諒這種行為,堅持獲得公道,很有可能來不及還清欠款,而失去不動產的所有權,所以尋找借貸時,一定要擦亮眼睛釐清每個細節,才不會上當受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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