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毛起來! 打炒房不再只是話題! 小心預售屋紅單交易不成反被罰百萬!
政府打炒房開起全面模式,先從銀行方下手,再從稅率調整,最後還有預售屋的部分也不放過!
21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時價登陸地政三法,其中包括「平均地權條例、地政士法、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」,不僅需要如實揭露成交案件的門牌號碼,還有地號也不放過,並且預售屋將全面納管,須及時申報,若未確實達到,將會增訂查核權並加重相關罰則。增修預售屋交易紅單,禁止轉售條例。
目錄
平均地權條例規定:
- 成交案件的門牌、地號須完整出示。
- 溯及已揭露的案件。
- 地方主管機關查核登陸資訊所需,可向權利人、義務人、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要求查詢、取閱相關文件。
- 中央主管機關未查核疑有不實申報登陸資訊,可向相關機關或金融機構查詢價格相關文件。
而中央為了能讓地方政府,能夠掌控預售屋銷售情形,並落實銷售預售屋申報登錄制度,初審條文中規定,建商應在自行銷售之前,需將建案坐落基地、名稱等相關建案資訊,加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如實上報備查。
且預售屋成交資訊也由原本代銷業者在委託代銷契約屆滿,或終止後30日內,才須將建案整批申報,但初審條文中直接說明,要將申報時間提前到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後30日內,逐一申報,不可再累積至整批完成才申報。
紅單交易不再! 不能再用預售屋交易避稅了!
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什麼是紅單交易!根據台中永慶房屋資深經理人解析表示如下:
什麼是預售屋紅單?
聽到紅單,你會不會不禁想到不小心違規時,警察就站在轉角的那種紅單? 但在房地產界中,紅單指的是「購屋買賣預約單」,也就是當民眾看完預售屋建案後,有確定會購買後,民眾與建商或是代銷業者再簽訂買賣合約前,需要先付出一筆訂金,確保這間房屋的購買資格是你的,才不會被別人買走,而在付完訂金後,就會收到一張預約單,因為通常預約單為紅色或粉紅,因而被稱為「紅單」。
然而近期因為房市交易熱絡,不斷出現有人藉由紅單炒作的情形,而炒作的方法便是有人先付出訂金並拿到紅單後,再將紅單轉賣給想買房的人,從中賺取案件潛銷期與正是開案的房價差,而且因為紅單並非正式契約,因此還可以向業者退訂取回訂金,因此幾乎成了無本生意。
為何紅單交易那麼夯?
不僅可以不易被查稅,還能在幾乎零成本的情況下大賺一筆,舉例來說,通常建案在潛銷期的價格較優惠,假如你在潛銷期買入一坪25萬的房子,等到正式公開建案後,一坪可能漲至28萬,於是在潛銷期間取得的紅單,可以得到一坪多3萬的利潤。
且從紅單交易中還衍生出了中間客,在業者與投資客之間,出現所謂的掮客,他們通常是靠著人脈,藉由自己手頭上有多筆建案,將建案交由投資客變賣,而掮客就從中收取仲介費用。
政府不再放任紅單交易猖狂,所以內政部啟動預售屋聯合稽查,結果在年初,一樣發現了紅單交易,因此在21日新增紅單交易相關規範,規定銷售預售屋或委託不動產經紀業者代銷,若有收取定金或相關類似名稱的金額,應要確實以書面契約憑據,確立買賣標的物及價金等事項,且不能約定保留出售、保留簽訂買賣契約權利,或是其他不利於買房者的條約。且書面契約憑據不可轉售第三人,代表有明確條文顯示紅單已禁止轉售!違法者可被地方主管機關按建築戶處新台幣1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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