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地合一稅新制7/1正式上路! 持有房屋2年內交易將課45%重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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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合一稅2.0介紹
4/9立法院正式三讀通過新的房地合一稅修法,其中內容規定2016年之後取得的房屋、土地、預售屋和特定股權交易,短期持有期間從原來的2年,延長至5年,只要在2年內售出的不動產必須課45%重稅;5年內出售為35%;5-10年間為20%;超過10年為15%,若是境內營利事業持有房地產超過5年,就不分持有的時間,一律以20%課稅。而這項新制將於今年7月1日實施。
從2016年開始的房地合一稅,為的是健全房屋與土地分別課稅的缺點,以健全不動產市場為主,但近期為因應房地產不當炒作日益嚴重趨勢,為了配合行政院「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」,財政部提出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的草案,並在3月11日通過,送至立法院審議。
現行的房地合一稅規定是國內個人持有房地產,持有1年內出售稅率為45%;1-2年內為35%;持有2-10年為20%;超過10年為15%,且如果因財政部所公告的調職、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原因,持有期間2年以下的房地交易為20%。
什麼是特定股權交易?
所謂特定股權交易,指的是未上市櫃、興櫃股票或出資額時,如果交易的額度超過總股份的一半或是總出資額的一半,該公司股權或出資額如若50%以上皆由境內的房地產所構成,就必須納入房地合一稅新制的範疇。但已上市櫃、興櫃股票則不納入。
符合哪些條件可適用20%低稅率?
- 財政部公告的調職、非自願因素交易,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的房地產。
- 個人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所興建的房屋,從土地取得日起算的5年內完成並銷售者。
- 個人或營利事業依照都更條例參與都更計畫,或是依照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參與重建,在興建房屋完成後所取得的房屋及其坐落基地,如果5年內第一次的移轉登記,可適用。
政府的下一步計畫怎麼走?
為了健全房地產市場,控制房價的漲幅,真正實現居住正義,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委、立委曾銘宗受訪問表示,除了這次的房地合一稅2.0實施之外,下一步應該要有囤房稅配套措施,以及租賃市場透明化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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