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有持分房地可以申請貸款嗎?持分房地怎麼進行產權分配?
黃小姐當初和先生結婚時,採用共同登記的方式,買下了一棟未來居住的房子,兩人分別持有房地2分之1的產權,後來因為種種因素,婚姻經營上出了問題,兩人決定離婚各自開始新的生活,期間黃小姐需要一筆資金,度過離異後的轉換期,這時決定拿房子申請貸款,用這筆錢緩解緊急支出,然而持分房地有辦法申請借貸嗎?要如何辦理,才能順利通過審核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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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持分房地?
一棟房屋和房屋下面的土地,由超過2個人一起持有產權,便會產生持分的情況,出現一群人共有的原因,除了夫妻共同購買不動產之外,還有親朋好友一起出錢購屋,子孫集體繼承長輩留下來的財產等,可能包含各種情境,也因此在台灣持分房地可說是相當常見,當想要買賣、轉移或是借貸時,就會延伸出一系列的問題。
持分房地有什麼不同區分?
- 分別共有:共同持有不動產的幾個人,每人擁有固定分到的比例,而且各自享有應得部分的權利,可以自由辦理交易、過戶等行為。
- 公同共有:共同持有不動產的幾個人,沒有特定標出每人分到的比例,當想要進行其他變更的時候,就需要取得全體所有人的同意,才能使用相關權利。
持分房地可以申請貸款嗎?
可以的,只是相比一般的不動產借貸,過程中更為麻煩一點,由於產權的所有人不只一位,因此不論進行什麼動作,都一定要事先告知其他人,想辦法獲得全體共有人的同意,才可以向銀行申請借貸,若是沒有取得同意,對銀行來說就等於產權不完整,沒辦法在實務上執行,不然就是把個人擁有的產權分割出去,成為獨立的部分,這樣就能解決所有人過多的問題。
假如借款人單獨有資金需要,又不想讓共有人知情的話,可以透過民間貸款辦理借錢,融資公司主要是看借款人的所持有的部分,不像銀行要求產權的完整性,即使借款人不履行告知的過程,仍然有可能順利完成申貸,直接以個人所擁有的產權做設定,不去牽涉到其他持有人。
持分房屋買賣需要注意的地方?
就像上面所說的,若是希望使用任何不動產有關的權利,一定要經過其他持有人的首肯,法律上規定,只要超過一半的所有權人同意,或是持有所有權比例超過3分之2的人同意,就能賣出房屋,舉例來說,小明、小華、小志三個人之前一起買下房產,3個人出資的金額相同,各拿到3分之1的產權,現在小明、小華同意都賣掉房子,持有人數以及產權比例都超過一半,就算小志不認可出售,還是可以合法地進行買賣。
特別提醒應該注意的一點是,出售之前應當先用書面方式告知小志,並且給予小志優先承購權,假如沒有落實上面的動作,後續很容易引發許多紛爭,成為共有物交易上常見的問題,因此其它人若是擔心,房產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被賣掉,可以事先辦理預告登記,讓所有權不能任意轉移,幫助防範自己的權益遇到損失。
怎麼樣共同管理持分土地?
- 分管決定:共有人之間採用多數決的方式,來決定用地的處置方式,少數有不同意見,或是沒有表示想法的人,仍然需要遵守討論結果。
- 分管裁定:不同意其他共有人多數決的結果,或是認為此種方式失去公平性,可能讓自己的權益受損,可以向法院聲請裁定,依照法院判定的結論進行處理。
- 分管契約:由共有人互相協商,決定管理用地的手段與使用方法,並且訂定下契約,內容沒有任何限制,依照全體成員的討論自由規定。
持分土地有哪些分割方法?
- 協議分割:所有共有人都表示想要分割,互相達成一個結論,就等於同意進行,過程中不需要書面方式告知,只要口頭上明講或是默認同意就行,適用於分割前的討論,和之後認可的事項,包含原物分割、變價分配、抽籤決定等方式。
- 裁判分割:若是沒有順利達成協議,所有共有人願意尋找法律途徑解決,便可以向法院聲請裁判,依照判定結果進行分發給予,包含原物分割、變價分配、金錢補償,並且限制在這三種方式之內,除此之外的無法生效。
- 調解分割:當使用共同協議或法院裁判的手段,都無法成功得到一個分配結果時,那麼便改成向地政機關聲請調解,請人來調停糾紛,在達成協議上有困難,又不想上法院處理事情,選擇調解是另一個出口。
持分房屋有辦法分割嗎?
房子的產權分配不像用地那麼簡單,若要依照比例進行完整的切割有難度,若是持有人越多,分配上的困難程度也越高,所以不少民眾會採取變價分配的方式,把拍賣房產所得到的金錢,按照每人持有的比例分發出去,如此一來就能大幅減少發生糾紛的機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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