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修改通過房地合一稅!買房不滿2年脫手將面臨45%的稅額
有些人的買房目的不在於自住使用,而是透過買進賣出的手法,從中間的過程賺取高額價差,藉由短期交易房產快速獲得一筆利潤,造成哄抬價格的效果,也因此房價一直居高不下,央行之前已推出選擇性信用管制,壓制貸款成數,最近又著手修改稅法,繼續推進打炒房的政策。
行政院在11日頒布房地合一稅修正草案,短期持有所課的稅是45%,時間從1年延長至2年,等於買下房子、土地不滿2年就賣出的話,需要繳交房價45%的稅金,期望拉長課稅年限,減少投機套利的空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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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動產短時間內交易出售!將被課高達45%的稅金
房地合一稅修改的結果,個人、法人在2年賣出持有的房子,將被課45%的稅,
在3-5年內賣出持有的房子,將被課35%的稅,在加上日出條款的限制,新法生效後的案件才適用,可能導致出現新一波交易熱潮,至於囤房稅,則可能因為屋主將負擔轉移出去,變相增加了房租,所以沒有列入通過。
主要修改的條文,大都集中在短期交易上面,房子、土地的交易時間將被延長, 短時間內脫手將使用45%、35%的稅率,而且按照交易當時的時間下去計算,看現值金額總共上漲了多少,然後才能扣除部分不動產交易所得稅。
另一個修法重點則是稅率的計算方式,需要納入繳稅的部分變多了,在中華民國全境居住的個人,持有房子、土地的時間不滿2年,要繳交45%的稅率,持有房子、土地的時間不滿5年,要繳交35%的稅率,持有房子、土地的時間不滿10年,則是繳交20%的稅率。
因為無奈因素而售屋!可酌情徵收較低的稅率
行政院說明,根據財政部的公開資料,有些人由於不得已的原因而碰到調職、離職等情況,賣出持有不滿5年的房子、土地,這時候適用的稅率是20%,若是民眾和營利機構洽談有成,賣出名下的土地蓋新房子,從土地轉手當日開始來計算,有在5年之內興建完畢,並且順利銷售出去的話,適用的稅率也是20%。
行政院另外補充,如果沒有在中華民國全境之內居住,手上却持有房子、土地的人,不到2年就賣出適用的稅率是45%,超過2年一樣是稅率35%。
房地合一稅在尚未修改前,明定持有房子、土地的時間若不滿一年,適用的稅率是45%,持有房子、土地的時間不滿2年,適用的稅率是35%,前後修改後的條文比較起來,45%、35%的稅率各自加長了一年的時間。
資料來源:部分資料參考中央通訊社
圖片來源:財政部FB粉絲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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