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徵收不能不顧及實質程序!社子島開發案仍未平息居民怒火!
台北市長柯文哲對於社子島事件表示,只要不改變計畫、時程,都有討論空間,但明年底必須公開區段土地徵收,引起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與居民的不滿,因為社子島開發案的質疑來源就是主計畫,撇開這部分,其他充其量只是枝微末節,變成先後順序反過來,少了徵地難道還需要安置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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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徵收開發者為自己打造徵收計畫
社子島開發案仍有程序未完成,面對實際審查,主計畫極有可能被取消,時間可能往後延或提早,不過開發者若是覺得時程已經定好,土地徵收的程序就不能發揮作用,並非社子島才有這種狀況,所有徵收案都一樣,不論是制定都市計畫、環評會、協議價購會議、公聽會、徵地審查,每一個部分都漸漸變得不重要。
當詢問遇到徵收的地主,到了什麼時間才了解土地可能被收走,基本上9成的當事人都會回答,掛號信寄過來之後才知道,這是因為行政機關的討論會議,通常不會公開計畫,直到計畫出爐,獲得上層機關的層層許可,接下來才是寄信告知地主這件事。
開發者所制定的計畫,是從自身利益出發,或許預算最低、施工時間最短,甚至能夠賺到一點錢與償付建設成本,而地主的權益則無人在意,寄信的目的不是詢問建議,而是發來最後的通知,告訴你家即將被政府徵地的時間、方式,後面還會要求當事人參與各個程序,表示有3分鐘時間陳述想法,當你以為提出強力的意見,就有可能改變當前的局面,但這些程序早已遠離主題,不會深入問題所在,提出反對沒有任何幫助,一直程序跑完才知道,開發者只想討論要給出多少補償金額。
這裡可以舉出很多例證,比如社子島環評還沒過審、土地徵收仍未定案,台北市政府卻已經在2019年9月舉辦拆遷安置說明會,還有南鐵地下化的例子,程序仍未結束,安置宅早已完工,程序沒有跑完就已先做完安置規劃,顯然出了很大的差錯,兩者原本有先後關係,徵地計畫還沒出爐前,根本沒有安置計畫,此外安置宅的目的是合宜,應該貼合住戶需要,而非開發者單方面的籌劃。
地主的權益在審查中被忽視
徵地往往配合都市計畫展開,後面就是開始審核都市計畫,即使地政從業人員不斷強調徵收是必要且出於無奈的作法,但他們都很了解,終究還是會從開發者的非營利以及需要出發,而非地主的立場。
都市計畫要經過兩層審查,地方審完再交由中央查看,不過若是地方首長提出的開發案,地方都委會通常會給予通過,送到中央後,就變成否決有困難的情況,南鐵案甚至出現更誇張的言論,委員會直接表明都委會小組沒有決定重要決策的權力。
出現爭議的開發案,常聽見居民說不是否定政策,而是拒絕徵收,比如北市府認為社子島開發案是「改善地區環境、提高防洪標準」,不會有居民說對著方針說不,但是開發不表示一定要徵地,依然有另外方式可以達成目標,不必執著於區段徵收,政府應該想出其他更好的作法。
雖然地方或中央有設下環評會,不過環評已經和徵地本身無關,只會審核影響環境的事項,社子島進行環評時,主席表示區段徵收、防洪計畫不在環評會的權限之內,希望環評會推翻徵地計畫,根本就是不會發生的事,加上台北市的環評結果,不可能和市長的想法相反,過關只是時間問題。
環評結束之後,後面就是開始審議的部分,先前經歷的公聽會、協議價購會,目的不是為了取得地主准許,協議若是沒有成果,將列冊進入強制徵地名單,這時候鮮少有不通過的案子。
當程序不再有實際作用,徵地的糾紛就不會消失,建議看看文化大師薩伊德的對位式閱讀,處理徵收的各方立場時,不該以開發者的想法為主,應該同時顧及地主的公平性與合理性,土地徵收條例的出發點是保護私有財產,而不是行政機關用來濫收的手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