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鑑證明的用途?印章和印鑑章差在哪?印鑑證明怎麼用才安全?
印章就像本人的親筆簽名,在文件上簽名代表正式生效,蓋上印章也具有相同效力,但難道刻著名字的印章就可隨意使用?
其實只有一顆私章代表本人,出示印鑑證明就能確定真正的印鑑章,辦理房屋貸款、二胎房貸、土地貸款時,都會用到印鑑章和印鑑證明。
印鑑證明屬於非常重要的個人證件,一定要“注意保管”以免被他人盜用。
目錄
什麼是印鑑章?很重要嗎?
一般印章和印鑑章最大不同在於:
→ 印章可以有很多顆!
→印鑑章是「僅存一顆」在法律上具有效力的私章。

印鑑章與一般印章
當事人需要拿著自己的私章,前往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登記。
登記時,申請文字需符合戶籍登記的姓名。
印章規定:
印面尺寸規定長、寬、直徑皆在1-3公分內。
不可使用易變形材質,例如原子章、橡膠等。
登記印鑑章後,不須自己前往現場簽名,只要文件使用印鑑章,等於經過本人同意,可以請人代為辦理法律相關事務,免去到處跑的功夫。
當拿著印鑑章和印鑑證明替文件蓋章後,表示印章持有人已經正式簽署,法律上視為同等效力。
印鑑證明可以用在哪些地方?
法律上規定開立印鑑證明,原因是為了避免印章被他人胡亂利用,保護民眾權益不受損。
因此印鑑證明用途廣泛,其中以“不動產登記業務”最頻繁出現。
1.土地房屋移轉登記、抵押權設定登記、預告登記、共有物分割登記、法院拋棄繼承。
2.土地重劃、區段徵收及領取徵收補償費。
3.繼承銀行存戶存款、保管箱。
4.自然人申辦動產擔保交易設定登記。
5.船隻登記、擔保交易、抵押權設定。
6.沒有限制用途。
如何避免印鑑證明遭到濫用?
不確定印鑑證明能幹嘛~可以先辦理「無用途限制」的印鑑證明,有需要的時候就能派上用場。
但沒有明確限制的話,等於可以用在“任何”地方,所以務必妥善保管,仔細確認使用目的。
「清楚註明用途限制」最有保障,這樣一來就不用擔心印鑑證明多用的問題。
例如:指定房屋轉移1張、抵押權設定1張、繼承財產1張,區分開來就不是1張全包,申請時告訴戶政人員想處理的事務,他們會協助你完成。
如何申請印鑑證明?
到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,當事人攜帶規定文件,先完成印鑑章登記,設定好印鑑圖樣,接下來會發給屬於印章的印鑑證明,以圖樣做為符合的證明。
若是委託他人辦理,當事人需要先申請過印鑑登記,提供印鑑章給受委託人,才可以進行申請,不論是自己辦理或委任他人,展示印鑑章都能取得證明,看情況選擇希望方式就好。
申請印鑑證明準備什麼資料?
1. 親自申請
- 身分證正本
- 印鑑章
- 每張規費20元
2. 委託他人
- 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、印章
- 委託人印鑑章、委託書、身分證影本或有效護照等身分證明文件影本
- 每章規費20元

印鑑證明申請流程
可以跨縣市申請印鑑證明嗎?
依照內政部作業規定,登記、變更、廢止證明的機關,必須是當事人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,所以無法跨縣市受理申請。
目前只有台北市、新北市、新竹市、台中市可以跨區申請,市內任何一間戶政事務所皆能受理,不必回到原戶籍地,至於其他縣市的民眾仍無法利用跨區申請的服務。
想了解更多有關印鑑證明的資訊,可以看下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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