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東要求房客幫繳房屋稅?租客該不該付?一篇搞懂合法與陷阱!
最近有房客在社群發文抱怨,自己租屋時竟被房東要求分攤地價稅與房屋稅共6,670元,讓他非常傻眼。
明明只是一般居住用途,也沒有登記公司或營業,為什麼要替房東繳稅?
這篇文章就帶你一次了解
房客到底要不要幫房東繳稅?
哪些情況才算合法?
遇到這種事又該怎麼處理?
目錄
房東要求分攤稅金?
網友怒:那要先過戶!
不少網友看到這樣的貼文都替原PO抱不平:「房子又不是你的,憑什麼繳稅?」「要繳稅可以啊,先把產權過戶一半再說!」
也有網友指出,如果租屋是營業用途,比如登記公司行號、開店營業,那確實會影響房東的稅率,變成營業用稅制,此時可以雙方協議分攤。
但原PO明確說明自己純粹自住,根本沒有營業行為,因此房東的要求根本說不過去。
房客真的要幫房東繳地價稅或房屋稅嗎?
根據現行法規,房屋稅與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是房屋或土地的所有權人,也就是房東本人。
地政專家指出,房東不可以把自己的持有稅捐轉嫁給房客。
這些稅金屬於「房東的財產持有成本」,就像車主要自己繳牌照稅一樣,不能讓別人代付。
不過實務上,有些屋主會用「口頭約定」的方式處理,像是:
「房屋稅漲了,我就要調高房租。」
「如果你申請租屋補助或登記營業,導致稅變高,那這部分要你負擔。」
這些條件雖不常白紙黑字寫入合約,但仍容易成為租屋糾紛的導火線。
房東可以因稅金提高就調漲房租?
依據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》,房東不能要求房客直接代繳房屋稅或地價稅。
但若因政府稅制調整、房價上漲或其他合理因素導致持有成本變高,房東可以選擇「下次續約」時重新議定租金,而不是在租約期間臨時加價。
也就是說:
若租期還沒到,房東不能臨時開口加收稅金。
若租期屆滿要續租,房東可依法重新談租金金額,但須經雙方同意。
若租約裡寫著「房客需分擔房屋稅或地價稅」,這屬於不得記載條款,即使簽了也不生效。
合約中藏的陷阱:額外費用要看清楚!
很多租客租房時沒仔細看合約內容,只注意房租金額,卻忽略了細節條款。
實際上,有些房東會在合約中暗藏這樣的文字:
「承租人須分攤出租人因出租房屋所增加之稅金。」
「若房東因承租人行為導致房屋稅提高,承租人須補貼差額。」
這類條款看似合理,其實是違反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與租賃契約範本規定,屬於無效條款。
建議租客簽約前,拿內政部租賃定型化契約比對內容,只要看到有提到「稅金由租客負擔」等字眼,就應立即要求刪除或修改成「租金已含稅」。
房客怎麼保護自己?3步驟避開租屋糾紛
簽約前確認合約內容
租賃契約要明確寫清楚「租金包含項目」,包含管理費、水電費、網路費、第四台費用,最重要的是要寫明:
「租金為總額,已包含出租人依法應繳納之房屋稅及地價稅。」
保留對話與收據紀錄
若房東臨時要求分攤稅金、扣押金或漲租,記得用LINE、簡訊或信件保存紀錄,日後發生爭議才能申訴。
尋求官方協助
可向當地縣市政府的住宅服務中心或消費者保護官申訴,也能透過租屋調解機制解決,不必自己單打獨鬥。
租屋補助與報稅也要注意!
若房客有申請租屋補助或報稅時申報「租金支出」,房東確實會被國稅局掌握出租行為,導致稅率從「自住稅率」變成「非自住稅率」。
此時房東常會以「你讓我被課稅」為由要求補貼。
建議租客提前與房東說明補助流程,並強調:
「這是政府的政策補助,依法不應轉嫁稅負。」
同時也可在合約中寫上「房東不得因租客申請補助或報稅而加收租金或稅費」。
房屋稅是房東的事,不該成為房客的負擔
租屋市場本就存在資訊不對等,許多租客為了省麻煩、怕被趕走而默默接受不合理要求。
但依法而言,地價稅、房屋稅是房東的義務,房客不需要、也不應該分攤。
如果遇到這種情況,請勇敢說「不」,並要求以租金條件重新談判,不要讓「房東繳稅」變成你的「額外負擔」!
買房難、租房也不容易,
只要懂得保護自己的權益,才能讓每一份租約都更安心、合理,也避免日後的糾紛與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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