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屋電費一度5元違法?新制上路房東恐被重罰50萬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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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制上路!租屋電費規範更嚴格
隨著台灣租屋市場日漸活絡,房東與租客間的權利義務成為政府高度關注的重點。
尤其是電費計收的爭議,內政部已於2024年7月15日正式實施新版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》,
針對「電費收取方式」做出明確規範,提高資訊透明度,保障租屋族的基本權益。
電費每度不得超過平均電價
根據新制,房東若選擇按「度數」計費,每度電不得超過電費帳單中的「每度平均電價」。
以台電電價為例,2024年下半年住宅用電的每度平均電價約為3元至4元不等,
若房東以5元甚至更高收費,便有違法風險。
另外,若租屋處未設立獨立電表,房東應採「總電費分攤方式」,
所收金額總計「不得高於台電實際帳單金額」,
並應扣除共用空間的電費,除非事前已明列將公共用電納入分擔機制。

電表
電費資訊清楚揭露
新制特別要求房東在收費時,須主動提供租客「當期電費單據」、「用電度數」等明細,
不能僅以「口頭告知」收費,租客還能直接向台電查詢,確認帳單資訊。
這項規定的目的是防止房東私自調漲、虛報電費,
確保租客能掌握自身實際用電狀況,進一步提升租屋交易的公平性與透明性。
舊版契約無效?簽約前需注意!
地政司表示,市面上許多租賃契約書仍屬於“舊版”,無法及時反映新制內容,恐怕會導致租客權益受損,
為此政府已協調業者下架舊版,並推廣新版契約書。
租客簽約時,需使用內政部公告的定型化契約,並詳細確認電費條款與收費依據,
如有疑慮,也可以諮詢各地方地政單位或法律專業人士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房東違規恐罰50萬 並得「連續處罰」!
根據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與新契約規範,若房東違規超收電費,租客可蒐集證據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訴,
初次違規將處以3萬至30萬元罰鍰,經勸導未改正者,後續將加重至5萬至50萬元,並可“按次”處罰。
這項罰則目的在於強化執法力道,杜絕長期任由房東哄抬電費、剝削租客的現象,
建議房東應儘快檢查合約內容,近期改善,以免觸法。

對於正在尋找租屋處或即將簽約的房客而言,請務必詳閱契約中「電費計算方式」,
並確認是否符合新制規定,若有每度電費「高於公告價格」或「無法提供用電明細」的情況,應提高警覺。
同時,房東也應主動調整契約與計費方式,
與租客建立合法、透明的租賃關係,避免日後產生糾紛或遭罰款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