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預售屋坪數大縮水?教你如何預防預售屋陷阱!
近期一則來自對岸的新聞,一位四川的陳女士在當地的「保利大都匯」小區,購買一間約15萬台幣一坪的預售屋,此預售屋主打精裝曜層,擁有3.9公尺挑高客廳,因此非常吸引陳女士,但當交屋後,陳女士興高采烈拿著房屋鑰匙開門,映入眼簾的卻是只有3.7公尺高的天花板,以及僅有1.3公尺,連人都站不直的樓中樓。
且除了樓高問題外,還有樓梯未釘緊、螺絲鬆動等問題層出不窮,讓這裡的住戶氣得大罵。而當陳女士發現房屋問題時,立即查看了當時的購買合約,竟發現建商當初在單位層高標示「X」,也就是並未做出明確的規定。
住戶透露當初購屋時,建商並未提供樣板屋供參考,也就是說客戶僅頻銷售員的介紹及文宣來判斷,但建商又在事後要求客戶簽一張協議書,內容寫明廣告僅為宣傳,對賣方無約束力。
好不容易存到錢買了房,開心地認為終於有個安身立命的地方,結果卻招來一肚子氣,現在還需要打官司。雖然目前住戶已經向當地住建局與市場監管局反映,而相關部門也開始介入調查,但是卻也讓住戶們還需要煎熬的等待結果,讓人無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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避免預售屋陷阱!有哪些購買預售屋時需要注意的事項?
隨著建案不停開發,預售屋買賣越來越夯,但是相對的有關預售屋的買賣糾紛頻傳,且炒房問題嚴重,導致民眾遭到誤導而以較高的價格購入房屋,或是被接待中心的限量銷售的炒作手法蒙蔽,而買到不合適的房子。內政部有鑒於此情形日益嚴重,於是在去年10月份時發布了「買房要注意!內政部揭預售屋契約5大陷阱」的新聞稿,提醒民眾購買預售屋時,如何保障自身的權益。
在購買預售屋並簽訂契約之前,消費者會有5天的審閱期,但是契約內容充滿專有名詞、咬文嚼字,首購族想必也都是第一次接觸這類的契約,翻開來看,就像是無頭蒼蠅一樣亂翻,也看不出個所以然,更無法逐字檢查,所以通常這5天等同虛設。因此內政部除了發布新聞稿外,再加上「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」與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之規定條文以及筆者加註之「其他應注意之關鍵點」,提供給消費者參考。民眾可以自行到內政部官網查閱,而在此就整理幾大重點供讀者參考。
五大預售屋契約缺失:
- 通知交屋期限
- 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
- 驗收
- 保固期限及範圍
- 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
如果建商的契約違反規定,民眾可以要求改正,或是向主管機關檢舉,保障自身權益。
一、 交屋前應完成修繕、延遲交屋利息萬分之五
在「通知交屋期限」這部分,根據定型化契約規定,賣方應在交屋之前完成修繕,如果賣方延遲,則須收取日息萬分之五,但過去曾發現有業者擅自將交屋之前應負的修繕責任,變更為交屋後的保固責任,還將延遲交屋的利息降為萬分之二,以減輕責任。
二、 避免紛爭、車位高度應標明
在「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」這部分,依照規定應當列明停車位的「長、寬、高」含車道及其他的必要空間面積。如有共有部分且無獨立權狀者,則應當列明停車空間面積占共有部分比例面積的比例。而也需要注意車位為平面還是機械式車位。
三、 瓦斯內管應建商付費,交屋保留款應為總價5%
在「驗收」這部分,自來水、電力管線費、瓦斯內管等相關的費用,都應該由賣方負擔,且交屋保留款須為房屋總價的5%!但經過核查後發現,經常有建商將瓦斯內管等管線費用移嫁給買方,甚至將須保留5%的交屋保留款改為5萬元。
在驗收時,賣方需要提供驗收單,如果有瑕疵的地方則需載明於驗收單上,並由賣方在期限內修繕完畢,而需在驗收合格後,才支付5%保留款。
四、 保固應交屋日起算,結構保固15年
在「保固期限及範圍」的部分,保固期應該從交屋日開始算起,而結構保固的部分為15年,除非能夠證明可將責任歸屬於買方,或是不可抗的因素外,否則皆由賣方負責,但是在內政部核查後發現,業者竟擅自減列結構保固的項目,以及縮減保固的期限,或是將保固期限起算日提前到取得使用執照的日期,並限縮於可歸責賣方。
五、 面積誤差不足部分,建商應全部找補
在「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」的部分,依其規定,土地面積、主建物或房屋登記總面積如果有誤差,不足的部分賣方應全部找補,而超過的部分,買方以找補2%為限。如果誤差的部分超過3%,不論是不足或是超過,則買方可以解除契約。但經過內政部核查發現,業者竟將土地及停車位面積誤差列為不予找補,或是限制面積不足3%才能解約。
在購買預售屋之前一定要做足功課,因為預售屋並不像新成屋或是中古屋,可以讓你實際賞屋,觀看現場情形,因此有很多細節容易忽略,或是賣方可以輕易的動手腳而不被發現,你需要停、看、聽,仔細關注每個細節,即便是大品牌的建商也不能輕忽,都需要多比較之後,才能買到最適合你的房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