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地種電租金大漲4倍!農民恐怕租不到地!
政府發展能源轉型規劃裡面,其中一個重要部分是太陽能光電,然而農地種電租金比一般農用租金高出4倍,一定會干擾到市場租金行情,學者、專業人士都表示,農地種電未來應該配合全面評估環境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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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農地種電?
農地種電是指農業用地上建置太陽能電板,成為發電的電場,參與者通常為3方面,民眾把私有地租給光電業者,再由業者繳交地租;光電業者負責在私有地上建造太陽光電,電場所產出的電力販賣給台電;政府和光電業者約定,躉購20年生產電力,並給予業者購買費用,從介紹可看出,閒置用地可以透過種電獲得全新用途,幫助地主擁有穩固收入,等到以後拆除太陽能板,土壤休息完再度回復養分,地主又能夠從頭使用。
怎麼申請農地種電?
農地種電分成營農型以及非營農型,依照用地類型、有沒有用於農業區分。
一、 營農型
非都市或都市農業區,且位於保護區範圍之中,依法用途屬於農業的用地,申請條件包括必須配合農業經營,農作物生產量超過近3年平均產量的70%。
二、 非營農型
環保署公告遭到汙染、地層嚴重下陷、無法耕作只得建造綠能設備的農用地,申請條件包括必須把用途改變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,太陽能板面積不能超過土地面積70%,此外週遭種植隔離綠帶,維持環境乾淨,不可干擾鄰近田地。
光電業者承租漲價4倍!
2020.9.30農委會宣布修改《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》第29條,地面型農業綠電暫定先實施漁電共生,專家表示限制留下漁電,是想要減少對土地的影響,不過發電量依然不夠,農地種電非做不可,一塊同樣的用地,光電業者承租的地租比租給農民多漲4倍,租金造成的競爭問題只能拉長時間等待解決。
租金狂飆傷害農業?
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許博任表示,以前不少人租下農用地建造違建工廠,而搭建地面型光電不僅難易度低且合法,地主名下農地由光電業者租下,一分地至少入帳4萬,如果是由農民承租,一分地只入帳1萬,金額差距多達4倍,農地種電相較蓋違章工廠更加有吸引力。
農民想要擴張生產規模,一定要租地,漁電共生一樣有相似之處,因為光電租金起碼比一般農用高4倍,地主通常更願意和光電業者簽約,到時候勢必會讓農民、養殖業者找不到地,租金變成兩者之間互相競爭,如果政府背負時間與發電的急迫性,一定是國家出面帶領,規劃地面型光電專區,不會衝擊到農民承租用地的範圍。
政府可設置專區避免犧牲農業!
不僅專區而已,可以引入其他更多做法,從租金差距產生的因素來看,以後應該會出現越來越多的私有地被用在種電,如果政府想提早準備管理事宜,需要規範能拿來使用的地目,光電雖然響應環保,實際維修保養並不簡單,可能造成實質成本、環境成本增加,要不要朝著光電發展,政府必須小心翼翼多方考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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