勤勞是美德!總是借錢度日就讓你強制工作!
你有在路邊遇過陌生人向你借錢的情況嗎?撇除那些真的因為急事、真的忘了帶錢的那些人,有這麼一類人總在公車站牌附近徘徊,然後用同一種說詞想要騙你錢,那就是:「忘記帶錢坐車,沒辦法回家。」所以同樣在等公車的你,就會被一種要是不借他錢好像很過意不去的心理給綁架,想著他要的也不多,萬一他真的沒錢坐車怎麼辦?他說借,但是應該也不會還吧!
因為經常都是50元、100元的金額,雖說借出去知道要不回來,但你又因為心理壓力不得不掏錢出來,總之我相信很多人都有遇過,你是否會因為心理壓力而不得不借呢?
如今騙錢度日也成為某種職業了嗎?
殊不知如果你現在還在騙別人的愛心,小心被警察抓去強制工作!日前北市有一名慣犯,他經常性的到處借錢,甚至還多次到便當店賒帳,總說自己忘了帶錢,並以我是台大教授或台大校友的名義,告訴店家會拿錢來,結果卻是一去不復返,以至於讓店家忍無可忍公開了那位騙錢阿伯的影像資料,以免其他店家受害。
不僅如此,除了假台大阿伯騙吃騙喝以外,還有一名30歲男子也是用同樣手法進行詐騙,因此台北地檢署將男子起訴,並且建議法官宣判強制工作。而這名男子還經常在車站附近遊走,每次就向路人借100元至500元不等,總說自己忘記帶錢或車票,以為這樣可以拿到錢之後,就不停行騙,成了詐欺的慣犯,且被抓後,出獄繼續犯案,根本就是懶得工作的社會米蟲,因此警察才會建議應當宣告男子須強制工作。
根據律師的說法,如果對方向你借錢,卻根本就沒有打算還的意思,根據刑法的339條的詐欺取財罪,可以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,當然所得的詐欺款也會北法院給沒收的。
還有如果經常性的借錢過生活,而不去找份實際的工作,可依刑法的90條的規定,除了執行刑法之外,還可讓他強制工作,在監所或是技能訓練中心,學習一技之長,再也不要懶得工作出來騙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