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積欠信用卡、信貸、車貸導致名下房地遭查封,是不是拍賣了就不用還了?
大里陳先生來電詢問:
個人因為年輕時積欠卡款一百六十餘萬未繳而遭銀行催收,持卡銀行晉而將名下價值600萬房產查封。
因為房子還有房貸500萬,是不是被拍了信用卡就可以不用還了?
或者可以跟銀行說不要拍賣我的房子,我分期慢慢還嗎?
喆方貸款專家答:
不動產遭拍賣後的拍定金額,將扣除執行費用後分配予債權人。
以此案例而言,倘若房子依600萬拍出如不考慮法拍執行費用稅費,扣除500萬還予銀行,另100萬分配給持卡銀行外法院還是會開立一張50萬的債權憑證,日後這50萬還是會被追討的。
房子遭到法院查封,在收到法院通知函在首次拍賣期間內尚可和債權銀行進行協商。藉由提供擬定完整還款計畫,債務人一般會先還款一筆部份本金,剩餘債務按月償還。如按還款計劃執行那銀行認定協商成立,便會撤銷法院查封停止拍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