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名登記是什麼? 如何保護權益? 登記後怎麼返還?
自己的財產借放在別人名下,就是借名登記,考慮到稅金、貸款等問題,就有財產轉移給親朋好友的需要,道理看似簡單,過程卻可以很混亂,登記人和所有權人不同,可能產生各種爭議,財產甚至被偷偷賣掉,借名登記面臨風險大,如何避免自己吃虧?
目錄
什麼是借名登記?
借名登記是將個人財產登記給他人名字,例如房屋、土地、股票、帳戶等,借用他人名字的人稱為借名人,是財產的實際所有權人,提供名字的人稱為出名人,名義上是財產的所有權人,借名人擁有財產全部權益,包含使用、處分、收益等,因此財產仍由借名人管控,基於借名人和出名人之間的信任,雙方可以訂下契約,取得法律效力。
假設黃先生買了一棟房子,請朋友作為出名人,將產權登記在朋友名下,真正的使用、管理,依然是黃先生主導,房子不會自動歸屬於朋友,或台商為了投資便利,購買股票後,將股權登記給大股東,自己進行交易留下利潤,也是一種借名登記,真正的所有權人想終止契約,可以要求取消登記,並收回財產。
為什麼辦理借名登記?
使用借名登記能迴避某些規範,達成財務、投資等目的,由於不動產價值高,因此經常使用於不動產。
-
節稅
不動產、股票的交易都會課稅,借名登記可以逃避稅金,節省賦稅支出,舉例來說,名下有許多間房子,自住優惠稅率僅限一間,其他間適用非住家稅率,必須繳更多房屋稅、地價稅,所以為了節稅,有些人會借名登記給他人。
-
取得資格限制
某些財產另有特別規定,一般人無法直接取得,像是2000年前的農地,只有自耕者才能買賣,原保地只有原住民身分才能買賣,軍宅配發給軍人後,5年後才能正式過戶,因為這些房子類型特殊,只能借用身分符合的名字購買。
-
親友關係
家人、朋友之間熟悉彼此,容易出現借名登記的狀況,舉例來說,朋友之間約好購屋的登記方式,父母買下不動產、股票登記給子女,夫妻的其中一方購屋,另一方則是名義上的所有權人,這些都在社會上頗為普遍。
-
通過貸款審核
自己的條件不夠好,例如信用瑕疵、年齡太大等,無法辦理銀行貸款,找條件優良的人,取得較高成數和較低利率,舉例來說,申貸人年齡超過65歲,銀行不願拉長還款期限,因此借用晚輩的名字申請貸款,獲取比現在好的方案。
-
規避財產查封
如果欠下還不完的債務,債權人到法院聲請查封,拍賣借款人擁有財產,還清剩餘債務,借款人故意躲避強制執行,將財產全部登記給親戚、朋友,不過這種作法已損害債權人權益,通常會被判定無效,因此借名登記的效力,仍要看有無違法。
借名登記法律上具有什麼效力?
如果雙方同意,且未觸犯善良風俗,借名登記就能套用委任契約,具有登記契約的效力,不過法律上的效力僅有借名人、出名人,不會擴大到其他第三人,像是房屋買賣中,借名人出售房子,由無關的第三人買下,為了保障第三人的權益,出名人無權干涉買賣,要求買方放棄權利,只能向借名人討回損失賠償。
以借名登記迴避法律規定,屬於無效行為,現在法院大都認為借名登記,可以適用一般契約原則,如果出現違反強制、禁止規定、公序良俗的狀況,不符合一般契約原則,法院判決最終都是無效,像是躲避查封、逃漏稅,就不能成立,如果分不清區別,非常容易引發爭議。
因為借名登記有一定風險,如果相信錯誤的人,可能出名人轉手就賣掉財產,出於不得已的原因,必須將財產登記給他人,雙方記得簽訂契約,表明自己是實際所有權人,未來出現糾紛時,保障權益才不會毫無依據。
借名登記契約應記載那些內容?
為了防止日後紛爭不斷,事前簽約非常重要,透過契約的存在,確立借名登記的關係,在上面簽署雙方的名字。
- 立契約書人,借名人和出名人。
- 簽約日期,註明年、月、日。
- 登記的財產地點、種類。
- 登記的期限,或註明可隨時終止,不得延遲返還。
- 所有權,說明借名人為真正所有權人,自行保管所有權狀,出名人僅屬於借用性質,沒有贈與的意思。
- 相關支出,費用由借名人支付,包含房屋稅、地價稅、管理費、水電費等。
- 借名人提供報酬給出名人,契約上一起清楚註明。
如何拿回借名登記的財產?
借名人和出名人之間有信任基礎,才會使用借名登記,改變自己財產的名義所有人,如果借名人想取回財產,就要找出名人辦理轉移,雙方達成協議,順利歸還財產是最圓滿的結果,然而因為其中的糾葛,出名人可能不願意轉移,導致事情更加複雜,成為令人頭痛的問題。
出名人不同意歸還財產,借名人可以先協商處理,其次是尋求法律幫助,必須向法院證實,借名登記關係在法律上的效力,提供明確的證明文件,像是雙方約定的契約書,就是非常有用的依據,如果沒有書面契約,僅是口頭談好的約定,這時要提供管理、使用的詳細資料,證明自己就是實際所有權人
- 不動產買賣契約。
- 購屋出資明細,匯款單據、支票、收款單據等。
- 現金流明細,購屋出資明細、房貸繳款紀錄、存摺紀錄、修繕費用、代書費、存摺紀錄、銀行對帳單等。
- 繳稅證明,地價稅、房屋稅單據等。
- 使用證明,水電費、管理費單據等。
- 收益證明,出租賺取的租金等。
- 見證契約關係成立的人
法院會參考以上資料,確認是否存在借名登記效力,如果事證確鑿,出名人只能歸還財產的登記所有權,不過有些情況是文件缺漏、時間太久,借名人拿不出購屋出資、現金流明細,證據不夠清晰,無法確定契約關係,造成歸還財產過程曲折,這時候只能使用贈與方式,歸還登記的財產,還要另外繳納贈與稅。